【生命迈幼 幼教督学】督学促进 办园规范 ——区幼儿园责任督导对学前教育法律法规执行情况检查

浏览数量:82     作者:南京市迈皋桥幼儿园     发布时间: 2020-12-17      来源:本站


为贯彻落实《幼儿园教育工作纲要》、《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幼儿园工作规程》精神,全面促进学前教育规范有序发展,提高保教质量和办园水平,保障幼儿身心健康,快乐成长,1215日上午,区幼儿园责任督学张玲校长莅临迈皋桥幼儿园丁家庄第三分园指导工作,针对“执行学前教育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进行专项检查督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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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王园长的陪同下,张督学首先参观了园所环境,走进班级观看活动组织、了解班级环境创设、幼儿游戏开展、教师组织形式、区域活动环境的布置、天井的环境打造,对玩具的种类、游戏的多样性以及幼儿活动时间的长短进行了深入的了解。对我们的阅读环境文化给与了高度评价,并指出我们的“一个榜样,一面旗帜”的师德榜样环境具有示范引领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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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观完环境,张督学对我园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幼儿园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情况,检查了幼儿园的台账资料,分别从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制度、突发传染病应急预案、幼儿园合理作息制度、教职工行为规范、定期向家长宣传相关教育法规等几方面进行详细查阅,张督学肯定了我们日常工作的细致,资料收集的齐全,教师严格遵守各项行为规范,给与了我们极大的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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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是对3-6岁幼儿实施保育和教育,幼儿是独立的个体,拥有自己的思想意识。张督学还特别关注了幼儿的心理健康发展,教师对幼儿的心理健康教育和关心关爱情况。她提出教师对幼儿的教育要根据个体差异因材施教,结合《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教师要做好幼儿的全面发展、全体发展、个性化发展,真正做好素质教育,为幼儿以后的学习生活打好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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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督学每月莅临我园,各项工作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针对性地给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并将其他园所的有益经验传递给我们幼儿园将以张督学每次的指导为契机,认真落实上级各项要求,规范教师执教行为,巩固师德教育成果,有效提升教师师德修养,有条不紊地开展幼儿园工作,不断创新,为幼儿营造安全、温馨的教育环境,主推幼儿园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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